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200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近年来,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学生负担过重现象至今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止,有的地方甚至还相当严重,已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严重障碍,也直接影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形象。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在加快课程教材改革的同时,现就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若干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落实以下规定,首先把小学生过重的负担减下来:
1、
小学开设的语文、数学、思想品德、音乐、美术、社会、自然课程,每门只准使用一本经审查通过的教科书。地方课程选用教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照此精神从严规定。其它课程和专题教育活动均不得组织小学生统一购买教材和各种读本。不得要求幼儿园、学前班的幼儿购买任何教材和幼儿读物。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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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珠海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交界有关地段管辖问题的批复(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1998年)
-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09年)
- 气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16年)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年)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