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8号)作如下修改:
在第三条第二款后增加两款,分别作为第三款、第四款:“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在本辖区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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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04年)
- 游乐园管理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3年)
- 公安部关于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看守所工作检查监督问题的通知(199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