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09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2008年第545号令),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
删除第十条第(六)项中的“航道养护费”。
二、
删除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的“船舶、排筏应按国家规定缴纳航道养护费”,删除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的“航道养护费”。
三、
删除第三十七条中的“(式样见附件一、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2021年)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促进产业化领导小组的通知(2004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通知(2009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2013年)
- 关于废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2007年)
- 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