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决定(202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决定(202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决定(2025年)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2025年5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的《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同时声明:根据《公约》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及世界贸易组织项下争端,将不提交国际调解院。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005年)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2018年) 关于做好春节前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2024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8年) 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的延长议定书(1978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2008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1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