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决定(202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决定(202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决定(2025年)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2025年5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的《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同时声明:根据《公约》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及世界贸易组织项下争端,将不提交国际调解院。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7年)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5年) 公益性地质资料提供利用暂行办法(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23年)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复函(2004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