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决定(202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决定(202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决定(2025年)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2025年5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的《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同时声明:根据《公约》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及世界贸易组织项下争端,将不提交国际调解院。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2001年) 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 国务院关于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1年)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