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年11月3日在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
- 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2014年)
- 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 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1年)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2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
- 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