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年11月3日在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下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2004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 旅游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5年) 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1995年)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5年)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