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年11月3日在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2017年)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7年) 烈士安葬办法(2022年)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2002年)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