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2003年)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自备货车管理,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提高铁路运输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自备货车是企业为满足自身生产需要自行购置的、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的货车车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过轨运输是企业自备货车进入或通过国家铁路所完成的运输过程。
第四条
企业自备货车在国家铁路过轨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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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废止7件铁路规章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年)
- 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2004年)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199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2017年)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2021年)
- 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2022年)
-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8年)
- 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