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执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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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
- 关于申请和使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七条的通知(1999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的批复(2019年)
- 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2015年)
-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