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附注。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财务报表中交易和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格式和列报要求。
(三)其他会计准则规定的特殊列报要求。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2015年)
- 关于开展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的意见(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年)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14年)
-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987年)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2010年)
- 保监会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1年11月6日)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