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四十一条中的“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二、
将第四十五条中的“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修改为“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给予警告”。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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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年)
- 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 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2012年)
-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