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2018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二、
将第十条改为第九条,第五项修改为:“(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
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删去第四、五、六项。
删去第二款。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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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2009年)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2010年)
- 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2年)
-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