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2018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二、
将第十条改为第九条,第五项修改为:“(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
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删去第四、五、六项。
删去第二款。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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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长沙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00年)
-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2009年)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
-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
- 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