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船舶未按规定保存《油类记录簿》、《货物记录簿》和《船舶垃圾记录簿》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
删去第四十七条中的“第三十一条”和第五项。
三、
删去第四十八条中的“及落实防污染措施”。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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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
-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2001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