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考核办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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