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联合新闻公报(2006年)
一、
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农德孟于2006年8月22日至26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与农德孟总书记举行了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了农德孟总书记。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并就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除北京外,农德孟总书记还前往辽宁、广西等地参观访问。
双方一致认为访问获得了圆满成功,将有力地推动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
二、
越南方面高度评价中国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坚信中国人民一定会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中国方面高度评价越南革新20年来取得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成就,坚信越南人民一定能胜利实现越共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把越南建成一个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三、
双方对近年来两党两国关系的发展表示满意,并认为,中越友谊是两党两国的宝贵财富,需要努力维护和培育。为增进互信,扩大交流,深化合作,共同发展,双方将继续遵循“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精神,保持高层互访传统,深化治党治国理论和经验的交流,加强中越友好传统的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两国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各领域及群众团体、地方,特别是青少年之间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
四、
双方对近年来两国在经贸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双方决心抓住各自实施新五年规划的机遇,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精神,进一步扩大经贸合作规模,采取措施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共同努力提前实现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00亿美元的目标,积极支持和推动双方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人力资源开发、能源、矿产加工及其它重要产业领域开展长期合作。双方将继续共同推动“两廊一圈”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中方表示坚决支持越南早日加入世贸组织。
双方签署了《中越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向越南锦普火电厂一期30万千瓦燃煤电站项目提供贷款的协议》。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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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撤销江源县设立白山市江源区的批复(2006年)
-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
-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督查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
-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七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
- 国防部发言人2001年4月4日就美国侦察机撞毁中国军用飞机事件发表谈话(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