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服务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
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文化建设和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推动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平台,是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2008年)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14年)
-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24年)
-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2024年)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22年)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2015年)
- 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