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服务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
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文化建设和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推动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平台,是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8年第14号(2008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8年)
-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信息公开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函(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86年)
- 保监会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14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7年)
-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