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2013年至2015年由财政部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的农村幸福院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幸福院,是指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包括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灶、老年人活动中心等。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十二五”时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省级人民政府给予表扬的通报(201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2年)
-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2014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9年)
- 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尤曾家丽等9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00年)
-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2007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