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决定(2008年)
中国气象局决定对《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十条修改为:下列气象行政许可项目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实施:
(一)
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迁建审批〔原规定: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气候观象台)、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审批〕;
(二)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原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气候观象台)、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7年)
- 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关于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
-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2006年)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2004年)
- 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2004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2005年)
-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