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编制,主要明确“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我国保险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保险业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行业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是保险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我国保险业要立足新起点,持续推进行业改革创新,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建设,为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一)
“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全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保险发展和监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开创了行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我国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1.3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4万亿元,年均增长13.4%。保险业总资产从2010年的5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万亿元,成功实现翻番。全行业净资产达到1.6万亿元,保险行业偿付能力总体充足。行业利润从2010年的83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824亿元,增加2.4倍。保险深度达到3.6%,保险密度达到1768元/人。我国保险市场规模先后赶超德国、法国、英国,全球排名由第六位升至第三位。
——保险改革全面突破。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断优化,综合性、专业性、区域性和集团化保险机构齐头并进,8家保险机构在境内外实现上市,自保、相互、互联网等新型主体创新发展,统一开放、协调发展、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日益完善。全面实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保险资金配置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
——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保险赔款与给付3.1万亿元,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和社会风险管理作用。大病保险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覆盖人口达9.2亿。农业保险累计为10.4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万亿元,向1.2亿户次农户支付赔款914亿元。责任保险涵盖公共服务各领域,交强险投保率从2010年的79%提升至2015年的92%。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近1.6万亿美元,有力促进了外向型经济发展。保险业共发起债权、股权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499项,合计备案注册规模1.3万亿元。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把保险业的战略定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新高度。35个省(区、市)出台了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文件,中国保监会与26个地方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在深圳、宁波等6个地方建立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的力度空前提升。推动修订《保险法》,正式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保险业发展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
——监管创新深入推进。初步构建中国特色的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体系,公司治理监管进入量化评级新阶段,引领国际监管规则新趋势。建成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对全球保险市场发展和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不断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力度,开通12378维权热线,开展诉调对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和人身险销售误导,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多边和双边国际保险监管合作不断推进,当选亚洲保险监督官论坛轮值主席,主导通过《科伦坡宣言》,我国在国际保险监管领域的话语权不断增强。构建全面、立体、高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二)
“十三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
“十三五”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判断国内国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同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从社会发展来看,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养老和医疗保障不足的矛盾凸显,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不断提升。随着政府职能逐步转变,社会管理方式不断创新,运用市场化手段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成为必然选择,商业保险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社会发展日趋多元,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公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需求更加多样,商业保险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从经济形势来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各领域改革全面发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为保险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逐步提升,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企业发展活力和消费者潜力得到释放,保险需求日趋多元。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催生保险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为保险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国际环境来看,经济全球化深度推进,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仍是当今世界的主流。我国与全球经济的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我国经济增长对全球经济复苏的外溢作用逐步明显,为保险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市场创造了良好环境。全球保险发展日新月异,保险监管的理念和方式不断优化,各国监管部门合作加深,为我国保险业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本、技术和人才提供了契机。
同时,我们也看到,全球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贸易保护主义强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风险的跨境传递加快,经济复苏面临不少新的不确定因素。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增长新旧动能处于转换之中,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经济金融综合经营加快,增加了保险市场稳定运行和风险防范的压力。保险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仍然突出,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保险产品和服务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保险发展和监管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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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4年)
-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1年)
-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