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批复(2020年)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以下简称《核心区控规》)。《核心区控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核心区战略定位,突出政治中心、突出人民群众,注重中央政务功能保障、注重疏解减量提质、注重老城整体保护、注重街区保护更新、注重民生改善、注重城市安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首都规划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
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要深刻把握“都”与“城”、保护与利用、减量与提质的关系,把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和治理“大城市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功能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老城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相互促进,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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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202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2017年)
-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9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年)
- 财政部关于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通知(2012年)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军队战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部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的通知(2007年)
-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5年)
-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