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批复(2020年)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以下简称《核心区控规》)。《核心区控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核心区战略定位,突出政治中心、突出人民群众,注重中央政务功能保障、注重疏解减量提质、注重老城整体保护、注重街区保护更新、注重民生改善、注重城市安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首都规划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
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要深刻把握“都”与“城”、保护与利用、减量与提质的关系,把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和治理“大城市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功能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老城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相互促进,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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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2000年)
- 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开奖公证细则(试行)(2004年)
-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199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2021年)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