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景名胜区条例(202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风景名胜区条例(2026年) (一)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的; 第四十七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