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1年版)(2021年) 1.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1年版)(2021年) 1. 1. 3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因母公司合并(分立)原因变更名称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由新母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总裁)签署,其中应说明申请代表处更名的理由,拟变更的新名称(中外文),并对本公司合并或分立的有关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2) 新母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同意其合并或分立的批准书。 (3) 新母公司的合并后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 新母公司的章程。 (5) 新母公司的最大十家股东或主要合伙人名单。 (6) 新母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及其所在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分布图。 (7) 新母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总裁)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的对中国境内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授权书。 (8)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确认所提交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的声明。 (9) 银保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2)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