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 第四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放弃 第三十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侵权纠纷案件的条件 第三十三条 有关程序的中止和恢复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