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期健康险法定分保条件(2000年) 第十条 长期健康险法定分保条件(200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分保帐单按人民币、美元、港币、日元、英镑、马克和欧元七种货币,分别编制帐单和结算,其它币种折合成美元编制和结算,折合率以分保帐单所对应年度的最后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为准。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