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1989年) 第五条 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以下简称所有者),须在为铺设所进行的路由调查、勘测实施60天前,向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1989年) (二) 第五条 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以下简称所有者),须在为铺设所进行的路由调查、勘测实施60天前,向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单位的名称、国籍、住所及主要负责人;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