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1989年) 第五条 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以下简称所有者),须在为铺设所进行的路由调查、勘测实施60天前,向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1989年) 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第五条 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以下简称所有者),须在为铺设所进行的路由调查、勘测实施60天前,向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四)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