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 第二十七条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银行应制定小企业授信尽职调查制度及相应的问责与免责制度。按照《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06〕69号)要求,摒弃传统的对单笔、单户贷款责任追究的做法,在考核整体质量及综合回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或免除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 引用法条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2006)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