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2024年) 1. 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2024年) 1. 1. 本项目填写的银行借款,指被审计单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尚未结清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全部贷款和垫款,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贷款和垫款、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和垫款、票据垫款等,被审计单位作为借款人的委托贷款参见本部分“(五)被审计单位作为借款人的委托贷款”。 银团贷款情况下,“银行借款”可以填写被函证银行业金融机构参贷的自身份额部分的金额。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