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2024年)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校验的签章包括但不限于被审计单位在银行开户时的预留签章或被审计单位与银行约定在办理函证业务时需要加盖的签章(包括具体签章组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受理银行询证函所需的被审计单位授权预留签章或电子授权要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校验的签章包括但不限于被审计单位在银行开户时的预留签章或被审计单位与银行约定在办理函证业务时需要加盖的签章(包括具体签章组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受理银行询证函所需的被审计单位授权预留签章或电子授权要求。
被审计单位应在询证函预留签章处填写日期。如遇印鉴变更等特殊情况,应尽快在填写日期前完成,确保函证流程顺利推进。询证函预留签章处按上述规定加盖签章或采用有效的电子授权,即代表被审计单位同意就询证函进行函证并扣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账户管理和核实被审计单位真实意愿方面如有其他额外要求,应在官网进行明确公示,不得额外要求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
如注册会计师同时函证同一被审计单位的多个账户,且账户的预留银行签章不同,若其中一个账户为询证函指定扣款账户,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加盖扣款账户预留签章,银行业金融机构校验此预留签章即可办理回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