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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2024年) 2.

2. “产品净值”填写函证基准日被审计单位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对于非净值型理财产品,应基于函证基准日的持有份额,填写被审计单位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对于净值型理财产品,应基于函证基准日的持有份额和产品单位净值,填写被审计单位购买产品的总净值,即持有份额×函证基准日产品最新单位净值。如函证基准日为非交易日,应当采用函证基准日前最近一个交易日的产品单位净值;当代表函证基准日的产品单位净值需于函证基准日后取得时,本项目应于取得对应函证基准日的净值后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