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2012年) 第三章 考评机制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2012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考评机制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应当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本行绩效考评制度和指标体系,并对绩效考评负最终责任。 绩效考评应当以年度经营计划为主要依据,设定明确、可行的目标值。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