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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1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监测分析各业务条线、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执行风险偏好的机制。

当风险偏好目标被突破时,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