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4. 车底架的中、侧、枕、端梁无裂损,罐体卡带无裂损、无松动,罐体无漏泄。 第十三章 行车闭塞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二百五十七条 4. 车底架的中、侧、枕、端梁无裂损,罐体卡带无裂损、无松动,罐体无漏泄。 第十三章 行车闭塞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办理电话闭塞时,下列各项应发出电话记录号码,并记入《行车日志》: 承认闭塞; 列车到达,补机返回; 取消闭塞; 单线或双线反方向越出站界调车。 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0时起至24时止,按日循环编号,编号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二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