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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2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铁路建设工程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铁路运输企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高速铁路和技术复杂的其他项目还应当成立验收专家组参与验收。建设单位的上级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工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实施。委托竣工验收的,委托单位应当对验收结论进行确认。

铁路建设工程正式验收由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实施。联合审批项目的正式验收组织由审批部门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