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章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正式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本办法制定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具体办法。 第三十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职业病防护、特种设备、档案等验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项目名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2. __________铁路初步验收报告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