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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各阶段均应当有明确的验收结论。

分期、分段验收的,按照要求出具相关验收报告。

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初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移交竣工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