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