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四章 并表监管基础 第一节 公司治理 第六十五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六十五条 第四章 并表监管基础 第一节 公司治理 第六十五条 在维护子公司独立法人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资产公司依法承担对集团整体战略规划、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的职责,对集团内部的人力资源、财务会计、品牌文化实施有效管理,加强内部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建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体系,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