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开业时间已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的金融租赁公司法人机构的监管评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