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意见(2022年)
发布机关
退役军人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党委统战部、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更好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