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 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依法优先安置。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依法优先安置。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