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321条
第25.321条 总则
飞行载荷系数是气动力分量(垂直作用于假设的飞机纵轴)与飞机重力之比。正载荷系数是气动力相对飞机向上作用时的载荷系数。
必须按下列各条表明符合本分部的飞行载荷要求,此时要考虑每一速度下的压缩性影响:
在申请人选定的高度范围内的每一临界高度;
从相应于每个特定飞行载荷情况的设计最小重量到设计最大重量的每一重量;
对于每一要求的高度和重量,按在飞机飞行手册规定的使用限制内可调配载重的任何实际分布。
必须研究设计包线上和设计包线内足够多的点,以保证获得飞机结构中每个部分的最大载荷。
作用在飞机上的重要的力必须以合理或保守的方式处于平衡。线惯性力必须与推力和全部气动载荷相平衡,而角(俯仰)惯性力必须与推力和全部气动力矩(包括作用在诸如尾翼和短舱等部件上的载荷引起的力矩)相平衡,必须考虑从零到最大连续推力范围内的临界推力值。
飞行机动和突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