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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723条

第25.723条 减震试验

用于确定着陆载荷的起落架动态特性分析模型必须由能量吸收试验验证。必须采用一系列的试验以确保对于第25.473条规定的设计条件,该分析模型是有效的。

在限制设计条件下的能量吸收试验的条件设置必须至少包含设计着陆重量或者设计起飞重量中产生较大着陆冲击能量的任何一个。

起落架系统的试验姿态和试验中合适的阻力载荷必须模拟与合理的或者保守的限制载荷一致的飞机着陆条件。

起落架在演示其储备能量吸收能力的试验中不得损坏,此试验模拟在设计着陆重量时下沉速度为3.66米/秒(12英尺/秒)并假定在着陆撞击时飞机的升力不大于飞机重量。

对于之前批准的设计重量的改变和设计小改,可以基于以前在具有相似吸能特性的相同的基本起落架系统上进行的试验通过分析进行验证,以替代本条中规定的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