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9.623条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9.623条 第29.623条 支承系数 除本条(b)规定的情况外,每个有间隙(自由配合)并承受撞击或振动的零件,必须有足够大的支撑系数以计及正常的相对运动的影响。 对于规定有更大的特殊系数的零件,不必采用支承系数。 第29.621条 目录 第29.6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