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四章 发行、登记和转让 第三十条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发行、登记和转让 第三十条 受益凭证持有人可以根据中国保监会和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平台的有关规定开展受益凭证协议回购。回购双方需审慎评估风险,通过协商约定进行回购融资。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