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一、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一、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 (三) 航天运输服务参照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四)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附件4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