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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财产保险险种分为主要险种和其他险种两类。主要险种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和调整。主要险种以外的险种是其他险种。

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中国保监会制订和修改。主要险种的非基本条款和费率以及其他险种的条款和费率由保险机构拟订,报中国保监会或其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