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章 备案 第十四条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备案 第十四条 保险机构拟定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险种 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在经营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备案。 引用法条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