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二、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警察依据下列标准评定授予警衔: (五)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五) 二、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警察依据下列标准评定授予警衔: (五) 技术员、实验员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八年的,可授予一级警司;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