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二、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警察依据下列标准评定授予警衔: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二、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警察依据下列标准评定授予警衔: 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