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三、 首次评定授予警衔工作的步骤安排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第二批:地市上述部门的人民警察和各警察专业技术单位、院校、报社、医院中的人民警察。 三、 首次评定授予警衔工作的步骤安排 第二批:地市上述部门的人民警察和各警察专业技术单位、院校、报社、医院中的人民警察。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