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的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负责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实施。